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的请示》(川府[2006]43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成都皮影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