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请示》(永总字[2007]4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河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