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王玲玲女士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泰康发[2007]第0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王玲玲继续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自2007年4月20日到2008年4月19日。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