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送国务院关于成立〈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有关问题的请示》(发改运行[2007]8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