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的请示》(生保发[2007]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该分公司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山东保监局提出分支机构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