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全国建设10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着力形成中医药继承和自主创新的平台,决定成立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遴选指标体系编制专家组,启动开展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遴选指标体系编制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结合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实际需要而组建,主要承担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遴选指标体系编制及相关工作。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1名中医药专家作为专家组候选人员,并确保所推荐的专家能按要求参加专家组的各项工作。专家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的条件:中医药临床研究带头人、学科带头人、专科(专病)带头人、中医药管理专家、中医药科技人员等。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附表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好后于1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我局办公室。
  四、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武东、刘群峰;
  联系电话:010-65930716、65955972;
  传 真:010-65930728;
  电子邮件:liuqunfeng@satcm.gov.cn.
  附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遴选指标体系编制专家推荐表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遴选指标体系
  编制专家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专家姓名 性 别 职务/职称
  年 龄 工作单位 专业特长
  工作经历
  参加国家级学会/承担国家级课题及有关任务情 况
  备注
  说明:1、此表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填报,每省区市限推荐1名中医药专家;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将填好后的表格于11月30日前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