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做好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工作,提高委托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4]1973号)的有关规定,我委编制了《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现予以公告。
  附件:一、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
  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