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贷款,加大县域信贷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制定印发了《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银发[2010]262号文印发,见附件)。
  附件: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