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要求,我部对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废止和修改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附件2:修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