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0年9月26日经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刘 鹏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法制办工作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止2009年12月31日)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件(见附件: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