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