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支持你省兴建应急抗旱水源,提升应急抗旱保障能力,推进桥头堡建设,遵照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经研究,现一次性拨付你省特大抗旱补助费10000万元,专项用于修建泵站、拦河坝、输水渠道、水井、塘坝、集雨设施等抗旱应急设施。请列入2012年“抗旱”预算支出科目(科目编码:2130315)。
  请严格按照《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财农[2011]328号)及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