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申请下达2013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的函》(交函财〔2013〕128号)收悉,经研究,现下达你省(区、市)2013年港口建设费用于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具体项目、金额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尽快将资金拨付有关单位,并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3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批复表
  联系电话: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68552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