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健力宝事件?来源:搜狐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像健力宝国有股就可以忽视人家的贡献吗?国有股转让有很多的模式,我们可以以这个话题做一个阐述吗?怎么看待合理定价的问题?  刘纪鹏:健力宝事件媒体确实做了很多的报道。并且有一些题目非常引人瞩目,比如说“十八年的国企不老松终于倒下”,这个问题说明什么?*9目前全民企业在预算内的只有不到20万家。但是在各地工商部门注册的国有企业高大一百四五十万家,也就是我们国有资产有相当一批是以预算外的形式游离在国有资产控制体系之外的。而且在事实上,我们的国有资产体系已经形成了多级政府所有形态,因此随着政府层级的往下传递,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在很多程序上也变的较为模糊。比如健力宝这个企业,它就是地方县一级政府出了一笔资产,虽然资产不大,但以后企业发展确很快,成为较著名的企业集团。类似的企业集团还很多,但对这部分国有资产清晰化和归属性如何判定?  事实上这几年由于我们对于国有企业管理的改革始终没有获得较大的突破,因此导致各级地方政府在处理当中十分灵活,因此这些企业经营者和当地政府的关系事实上也出现了国退民进。有些企业改革在进行历史追诉时,发现国家没有出资,也带上了国有企业的名号,有一些是跟国有资产贷款,把贷款还上了,就没有具体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但还是国有资产。这样的情况很多,这次“十六大”报告确立要建立国资委,不仅有效解决了大家关注的近千家国有股今后趋向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几十万家甚至上百万家非上市企业当中,他们今后如何体现在竞争性行业中实现国退民进的整体改革发展战略,也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如果我们今天仍然没有一个具体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只是靠现在的财政部代管,可能现实中由于具体环节处理不好,仍然会出现走两个极端的情况,要么出现李经伟这样的事件,要么就是国有资产直接分配给经营者的现象。我想李经伟的问题,从本质上看,是由于我们现在目前国有资产体系没有建立造成的,是产权不清晰化、归属性不明显造成的。  从今后发展看,如果我们形成这样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就将有效地解决国有资产下一步在退出时以什么方式以何种方式退出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可以避免李经纬类似事件的发生。当然刚才提到的定价问题,我并没有直接地回答,我觉得首先应该把最本质的问题让大家认识到,至于说今后在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产退出当中,转让给谁?比如说是本公司的经营者还是外商,还是私营企业?以什么价格转让?我想这个问题只有在现在国有资产体系没有人格化的条件下大家才会提出。大家可能希望有一个定价标准,但我认为这个标准是很难制定的,因为一个企业资本和资产股份的质量是由当中的元素构成的。但是我想大的原则应该是明确的,就是在转让过程当中要实现三公原则,即“公正、公开、公平”。第二,如果今后的国有资产体系,我们构造出了像健力宝这样的公司,这种公司也应明确以经营为主,也要受上级机构管理,它在卖股份的时候,必然会找到合理的定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