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横向对比找问题企业 纵向比对找企业问题
横向对比找问题企业 纵向比对找企业问题 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06-11字号[ 大 中 小 ] 企业基本情况 湖北省武汉市某冲压件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资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23838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以汽车冲压件为主,家用空调冲压件为辅,产品品种达到566种,公司的主要客户有国内外大型汽车整车制造公司和空调生产厂家等,其中主要客户是区内的一家汽车整车制造企业———S汽车有限公司。 分析选案 2007年6月,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运用湖北省增值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筛选出部分异常申报、低税负申报的纳税人名单。在进行排序整理、分行业对比分析的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家被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武汉某冲压件有限公司税负指标极为异常,该公司连续出现5个月负申报,于是评估人员将该户的税负情况与区内同行业企业进行了对比分析。 1.根据税源管理部门平时掌握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相关信息了解,今年上半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行业各项经济税收指标均呈上升趋势,而该公司申报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0.73%,税负比上年同期下降了7.07%. 2.评估人员对重点税源监控系统中的数据进行了收集分析。该企业主要为开发区内S汽车有限公司提供零部件配套业务。选案中,评估人员随机挑选了6家同类型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与该企业税负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其他企业税负远远高于该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都设在本辖区内,并同时为S汽车有限公司配套供货。 通过系统筛选人工分析,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决定将武汉某冲压件有限公司列为重点评估对象,对其2007年1月~5月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案头分析 该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S汽车有限公司配套,配套车型有6款,各类品种达500多种。过去企业销售对象单一,2005年以后增加了家电空调冲压件产品,产品产量相对较少,且附加值偏低。2006年汽车类冲压件产品销售占77.8%,毛利率为8.23%;家电空调类的产品销售占22.2%,毛利率为5.86%。 根据选案分析的线索,评估人员首先对企业零税负的情况进行了案头分析,筛选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和异常指标,准备从中找到突破口。 (1)申报销售收入和税负异常下降。根据企业销售特点,主要销售客户是区内S汽车有限公司。根据评估人员掌握的情况,S汽车有限公司今年1月~5月销售量同比增长了5.89%,由此该企业供货量应大于上年同期,但该企业申报销售收入同比下降了20.72%。1月~5月申报税负为零,上年同期税负率为7.07%,与上年同期税负率对比偏离幅度为100%,增值税税负极其异常。 (2)申报应税收入变动异常。今年1月~5月该公司申报应税销售收入分别为3002万元、299万元、491万元、5993万元、1943万元。从申报数据来看,每月申报的应税收入很不均衡,与月平均收入2345万元对比,偏离幅度在-0.87%至155%之间,上下振幅较大,月度申报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异常。 (3)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变动异常。1月~5月,该公司申报进项税额抵扣分别为298万元、148万元、552万元、249万元、537万元,其中2月份、3月份和5月份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的*6值和最低值变化异常,可能存在人为调控月度进项税抵扣,达到少报或推迟申报应纳税额的目的。 (4)存货量增长异常。企业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中,5月份公司存货金额9083万元,其中产成品金额3872万元,原材料5104万元,其他备件低耗品107万元。 年初存货金额5184万元,其中产成品金额1604万元,原材料3545万元,其他备件低耗品34万元。 经分析,期末存货金额比年初存货金额增加了3899万元,增长率75.23%,其中产成品增加了2268万元,原材料增加了1559万元。存货增长幅度较大,而收入下降,可能存在账实不符或有少报收入的嫌疑。 (5)毛利率同比增长,实际应纳增值税呈负增长。企业2006年1月~5月毛利率为7.87%,而今年同期毛利率达到13.99%,毛利率水平同比增长了6.12个百分点。从理论上来分析,毛利率的增长一定程度上也会造成增值税税源的增长,而今年毛利率与应纳税负的增长呈反比,明显不对称,存在异常现象。 约谈举证,分析疑点 根据以上五个方面的疑点,评估人员对企业进行了税务约谈,参加约谈人员有企业财务部部长、总账会计、仓库保管员、办税人员,他们分别对上述问题作了解释和回答。经过分析,归纳了上述疑点中的问题,情况如下: 1.针对税负下降的主要因素,企业作了两点解释。一是该公司2006年期末留抵税额508万元,而上年同期没有期初留抵税额。二是至今年5月底存货增加了3900万元,而上年同期存货金额比期初减少了1000万元。这两点是导致企业今年税负下降的主要因素。 2.针对收入变动异常的情况,企业解释为这主要是由于该公司销售后与S汽车有限公司有一个对账过程,否则无法确定开票数量、货物名称、价格等情况,只能等购货方月度终了后,才能知道实际发货情况,在此之前该企业无法确认收入。一般只有在次月才能开发票申报纳税。但是该企业销售合同规定一般都采用直接销售方式进行销售,企业与购货方的结算货款也都是开票结账,实际申报的销售收入就是企业的开票金额。因此,企业的申报收入往往不是以货物发出为标准,而是以发货后的可核准数据作为申报收入,所以造成了1月~5月申报的销售收入不均衡,变动性较大。 3.针对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变动异常的情况,评估人员经约谈了解到,S公司将要上马某车型,因企业与S公司的冲压零部件配套,新项目上线需要大量备货,致使进项税额在5月大幅增长。另外,公司原材料采购存在着大量的货物入库与票据收到时间不同步的情况,每月底都需要做暂估入账,由此进项税额总是不均衡抵扣滞后,使进项税抵扣波动较大,这也是进项税抵扣不均衡的原因之一。 4.针对存货量增加情况,企业解释为存货金额比年初存货金额增加了3899万元,增长率75.23%,其中原材料增加了1559万元,主要是由于该公司新项目上线需要大量备货,使库存原材料增加,影响税源265万元。 5.针对毛利率增长,实际税负呈下降情况,企业解释为今年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12个百分点,主要是产品结构调整所造成的,今年盈利水平较高的汽车冲压件产品增长了5.6%,平均毛利率为10.74%;家电空调冲压产品下降了18%,平均毛利率为3.27%。另外,企业今年增加了两款新车的冲压产品,毛利率增长属正常情况。而税负下降因素已在以上进行分析阐述。 实地调查 通过以上疑点分析、约谈举证,对于企业存在进项税额抵扣异常、存货增加异常、毛利率增长异常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制作了工作底稿,分别排除三个方面的疑点。 对于企业已发货而未及时申报收入的情况,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对企业账载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应收账款、产成品、原材料、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核实,截至5月底,该企业向S公司发出货物应计而未计销售收入金额为2692万元,应调增销项税额458万元。评估人员对此数据进行了测算,认为该数据符合实际情况,企业财务负责人也确认了这一事实。 评估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该企业采用的直接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上述情况经约谈和实地调查,纳税人对存在的问题同意调整纳税,应补计销售收入2692万元,调增销项税额458万元,抵减5月申报留抵税额294万元后,实际应补缴增值税163万元。同时,税务机关对上述税款加收滞纳金,并督促企业在第二季度所得税申报时调增该部分应纳税所得额376万元。该企业已补缴税款163万元,按规定缴纳滞纳金0.73万元。 评估工作结束后,税务机关对该企业纳税申报进行了监管与辅导。经测算,企业1月~7月申报销售收入20572万元,应纳税额477万元,如果没有期初留抵508万元的影响,理论上应纳税额应为986万元。据此计算税负率为4.79%,高于区内汽车零部件行业税负4.65%的水平,达到了正常税负水平。 (本案例由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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