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稽查技巧之三:供电行业的各检查要点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07-30字号[ 大 中 小 ]   供电行业检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随电费收取的大量收入未申报纳税  1、直接收取未上缴的农电“变改费”未纳入应税所得额  2、收取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供、配电贴费”未纳入应税所得额  3、收取属于电力用户增容费的“用户工程款”未纳入应税所得额  4、用电管理所随电费直接收取的低维费、收取的滞纳金、用电罚金、违约金未纳入应税所得额  5、政府规定代收的“城建费、城市附加手续费”收入未并入当期营业外收入计征所得税。  二、人为扩大支出,挤占成本  1、为下属法人公司列支养老保险金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进入供电成本。  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五是无合法依据提取农维资金,挤占当期成本。  三、扩大低维费的收取范围且不交、少交增值税:对非台区直供电的乡镇,违规收取低维费,少申报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