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鼓励干部购车并配发汽油票少缴税案例分析来源:作者:张选智日期:2009-12-16字号[ 大 中 小 ]   某财务总监说他们公司制定了鼓励员工购买小汽车的优惠奖励政策,公司的中干及骨干购买小汽车者,发票开在公司名下,凭购车发票经总经理审批后报销不低于40%的奖励款。如发票总金额10万元,公司做借记“固定资产”10万元,贷记“库存现金”4万元,贷记“其他应付款”6万元。这里“其他应付款”贷方6万元为虚列的负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列支一些无发票的支出。公司对该汽车按10万元进行计提折旧。同时,有小汽车的中干及骨干在公司领取公司在定点加油站购买的汽油票进行定点加油,其加油金额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并给于一定百分比的优惠奖励。公司定期与加油站进行结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并加大成本费用。同时,公司对员工的汽车修理也做出了建议定点修理的类似奖励政策。这样处理,公司领导和中干、骨干皆大欢喜,一是调动了中干、骨干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二是,缓解了公司购通勤车送员工上下班的压力。  分析:公司的中干及骨干购买的小汽车,从法律凭证上看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但其使用归个人支配,大部分用于私人活动,也部分和间接地使用于公司的业务活动。因此,公司通过报销部分购买款项,一是加大了成本费用,特别是像上述虚列了6万元的成本费用会形成“小金库”,报销的购车奖励款类似于公司发给中干及骨干的奖金性工资薪酬,同时会形成少交个人所得税;二是,员工的私人活动的用车汽油款及修理费,虽然在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但却由公司巧妙地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特别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进项税予以抵扣,使公司直接少交了不少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