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假发票“重灾区”行政事业单位假发票治理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张瑞日期:2010-10-21字号[ 大 中 小 ]   打击假发票,不但要打击制售这一“卖方市场”,更要*5限度地打击购买和使用这些“买方市场”。假发票的购买和使用一般是经营者和行政事业单位,当前,税务机关通过在日常的税收管理中严厉打击购买和使用的经营者,使其违法行为得以警示和遏制。但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不是纳税主体,长期缺乏税务机关有效监管,导致假发票泛滥,成为假发票的“重灾区”和“避风港”。笔者认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假发票治理刻不容缓。  一是应建立专项治理部门联席机制。税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常委、政府请示,成立由当地政府牵头,税务、财政、纪检、审计、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和购买、使用假发票等发票涉假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形成打击治理假发票的合力。  二是应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税务机关要广泛宣传普及发票知识,让老百姓能正确领用发票、鉴别真假发票,并知道使用假发票的危害性。另外,要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对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进行发票知识培训,提高其发票的鉴别水平,引导其严把原始凭证入账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三是应加大检查力度。税务机关要积极与财政、审计、纪检等财政资金管理部门配合,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的发票真伪以及取得的合理性,并从财政资金的拨付到支出的整体链条运行进行有效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不留盲区和空白点。  四是应加大惩处力度。税务部门要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制定举报奖励办法、群发短信和网络宣传等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对购买和使用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构建群防群治网络,打一场围剿假发票的人民战争。同时,对取得使用假发票的单位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构成犯罪的线索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是应加大信息化管票力度。税务部门应加强发票信息管理力度,开通发票真伪网上查询系统,并确保畅通,便于发票报销者及时查询发票真伪,*5限度杜绝假发票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