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时从案件细节入手发现线索取得成果来源:作者:日期:2013-04-07字号[ 大 中 小 ]   一、案情简介  南昌豫章城实业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湾里区幸福路,主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市政工程业务。  检查人员在对该企业进行检查之前,按程序下达了税务稽查预先告知书,企业对自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自查,主动自查申报地方各税6万余元,并及时补缴入库。检查小组进驻该企业后,发现企业财务制度比较健全规范,基本上做到了照章纳税。但是检查人员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自己警惕,通过进行实地检查,调阅销售明细表、房屋销售合同,发现该企业有5套房屋单位售价低于800元,而该楼盘房屋平均售价不低于1200元。询问企业有关人员,并无正当理由,于是检查人员决定按税法调整其计税依据。共追缴地方各税10000余元,并处于0.5倍的罚款计5000余元。  二、案例分析  1、在日常征管工作中,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巡查巡管,掌握企业商品房单套销售的面积、单价、售出房屋的数量及总的建筑面积,了解企业房屋建筑面积的构成情况,必要时可进行实地盘查,尽可能掌握*9手的详实资料。  2、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纳税宣传辅导工作,让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法知识,尽可能减少检查过程中的阻力,以降低税收的征纳成本,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三、稽查建议  1、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明察秋毫,从细节发现线索,从而取得成果。  2、要有针对性的加强稽查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培训。稽查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收法规,而且对行业会计制度,财务核算方式要全面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