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售价偏低 说不出理由挨罚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汤国栋 蒋陆林 李立新 严海波 陈晓杰日期:2008-02-26字号[ 大 中 小 ]   产品售价偏低自己又说不出理由,日前湖南省双牌县铁合金有限公司因为在纳税问题上做了手脚,而受到了税务机关的处理。  前不久,双牌县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了举报电话,有人举报某铁合金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时开票价格明显偏低,涉嫌偷税。接到举报后,双牌县国税局稽查局稽查人员立即通过综合征管软件了解该公司的基本情况。  在了解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后,稽查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调查和外围取证,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2006年10月~12月销售产品硅锰合金553.77吨,实现销售收入2277201.36元,计提销项税额为387121.94元,平均单位售价为4112.18元/吨。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比较低519.59元/吨,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该公司少计销售收入544223.01元。二是2007年1月~7月共销售产品硅锰合金945.66吨,销售收入4678091.51元,计提的销项税额为795275.49元,平均单位售价为4946.91元/吨,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比较低580.63元/吨,该公司少计销售收入1071792.13元。三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实惠,市场销路一直很好,仓库里基本上无库存。但通过检查账面反映的产量与销量却存在一定的差距。2006年10月~12月,该公司产量为565.5吨,销量为553.77吨,相差11.73吨,按核定的2006年计税价格计算少计销售收入59763.65元。2007年1月~7月产量为969吨,销量为945.66吨,相差23.34吨,按核定的2007年计税价格计算少计销售收入141913.97元。以上各项合计,该公司少计销售收入1817692.76元,少提销项税额309007.76元。  双牌县国税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将该公司上述行为定性为偷税,依法追缴该公司所偷增值税309007.76元,同时处以50%的罚款,加收滞纳金30251.86元。目前,税款、罚款、滞纳金已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