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声称无存货 账上库存15吨来源:中国税网作者:乔慧展日期:2008-02-26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河南省新郑市地税局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举报称某冶炼厂2006年纳税不实,存在偷税嫌疑。  接到举报后,新郑市地税局稽查局对案情进行了案头分析后,决定对该厂进行立案调查。稽查人员来到某冶炼厂,向其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出示了税务检查证,说明来意后,便对该厂2006年度的销售收入、生产成本及费用等收支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从账面反映来看,未发现企业有偷税行为。稽查人员在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闲聊中,以不熟悉冶炼厂工作流程为由,要求张某带领其参观一下该厂车间,张某欣然同意。  在张某的带领下,稽查人员参观了该厂的收购、冶炼环节。当来到企业仓库时,面对一堆冶炼好的钢锭,稽查人员询问:“这堆钢锭大概有多少吨?”张某回答:“现在销售情况比较好,基本上没有库存,这些大概有五六吨吧。”稽查人员对此点头称是。稽查人员又来到了财务室,对企业账簿进行重新检查,当检查到企业库存账时,发现记载库存钢锭15吨,与张某介绍的只有五六吨严重不符。  问题很可能出在出库上。发现线索后,稽查人员迅速来到仓库对企业出库情况进行了检查。在事实面前,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最终承认为了少缴税,便指使财务人员采取销售不入账达到少计销售收入的目的。  于是,稽查人员根据企业仓库记载的库存账重新核实了企业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追缴了企业少缴的5万元税款和滞纳金,对企业2007年账簿记载混乱问题作出了限期整改、罚款5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