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产品少计计税价格“偷逃”税款来源:作者:日期:2008-05-05字号[ 大 中 小 ] 一、案件来源: 在2004年度进行各项专项检查的同时,我局也穿插安排了部分市级全民大中型生产性企业的纳税检查,10月份我们检查组接到对一户大型生产性化工企业的纳税检查任务,主要检查该单位2003年增值税的实现和上缴情况,检查目的是通过检查了解全民企业贯彻国家税收有关政策的水平、掌握的程度和质量,并且利用本次税收检查与企业进行一次交流,通过交流了解自己,也促进自身业务工作、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企业基本情况及当事人税款缴纳情况: 该单位系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产业[2000]1238号文件,以某厂做为债转股单位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局、N市化学医药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N市经济技术投资公司四家单位共同组建成立(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31,280万元,投资比例分别为28.12%、59.85%、10.91%、1.12%.经营范围:钛白粉、铬盐、硫酸钠、硫酸亚铁的制造、销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2002年2月7日发税务登记证,2002年2月28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证时间为2002年3月5日。增值税适用税率17%,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5%.2003年全年销售收入460579149.49元,其中出口收入89661030.47元,销项税额66611386.33元,出口退税8780355.09元,全部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进项税额转出.1793416.64元,进项税额45523347.89元,应缴增值税22881455.08元,已交税金22881455.08元。全年利润总额1554530.01元。 三、案前分析: 我们通过CATIS分析决策系统了解了企业税务登记资料,了解了该单位自成立以来纳税检查情况,以往年度纳税检查资料中记载查出问题不多,并且问题多是因不注意发生的常见问题。通过各年度纳税情况及各项财务实现的指标看,该单位发展情况很好,销售收入、利税逐年上升,税负率各年比较均衡,从指标看纳税应无大问题 四、基本案情及调查取证过程和违法事实: 检查时我们对有关的帐簿及相关的纳税资料进行了核对,没发现问题,以往年度纳税检查出的问题也已改正,我们也有点放松,检查的气氛也比较轻松,但我们在检查增值税销项税计提过程时了解到,企业将产品销售分开发票部分和产品发出不开发票两部分合计提税,开发票部分计提税金无问题,不开发票部分企业以产品发出计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金额作计税依据直接乘以税率计提税金上缴,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金额是销售产品的成本价,这样企业这部分销售额计提的税金就以产品成本价计税了,因而少提少缴了税金。 2003年12月底,货物已发出记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应确定实现的销售收入额23927486.84元计提税金时,以产品的成本价计提了税金,根据规定决定以成本*(1+成本利润率10%)重新确定计税销售价格,将计税价格中因少加成品利润10%部分造成的少计销售金额2392748.68元补提税金,应补提增值税406767.28元。(2392748.68*17%)问题确认后企业财务负责人大叫疏忽,解释说工作大意了、还说我们这种计算方法使用了多年,自己没有发现,并且多次纳税检查也没有发现,真是教训啊。 五、焦点问题:发出产品应结转销售收入计税价格确认问题。 六、法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第十六条,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该单位产品销售应以售价计算销售收入计税,而该单位错将发出产品应结转销售收入的产品售价按成本价格计算了税金,由此造成计算纳税的销售收入减少而形成少缴税款。 七、处 理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第十六条,国税发(1993)154号,现决定追缴该单位违法事实少缴或者不缴增值税406767.28元,以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是偷税。并处不缴及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该单位少缴税款行为已形成偷税决定对该单位所偷税款处以50%罚款203383.64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日加收滞纳金。该单位所偷税款未达到年度应纳税款的10%,不转司法处理 八、少或不缴税款责任分析: 以上致使纳税人少缴税款的责任在于因纳税人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不严而造成的。但对查出的问题认识态度较好,并积极配合检查,保证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再发生违章问题。 九、检查后的一点感想: (一)反映企业及我们的纳税管理还存有薄弱环节,这一问题存在多年没有发现,不能光说企业有责任,明摆的问题没有发现不能光说企业有责任,纳税工作需要细致,纳税管理工作同样需要细致。 (二)税务工作是一个平凡而细致的工作,税务稽查工作也是一个平凡而细致的工作,本次检查就用了很平凡的检查方法,税务稽查工作既要追求,高难工作方法,更要重视平凡的检查方法。 (三)随着企业纳税意识的增强及国家税务机关对纳税户管理的加强,企业的偷税问题会越来越少,但偷税的手段会越来越高,这样作为税务机关应提高防范纳税人偷税手段,并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避免较大偷税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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