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盖着防尘布用电数字露马脚来源:中国税网作者:乔慧展日期:2008-06-02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河南省新郑市地税局稽查分局以企业缴电费的单据为证据,查处了某食品厂偷税一案。  前不久,新郑市地税局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食品工业园区某注销的企业将厂房租赁出去,由永泰食品厂进行经营已达半年之久,但一直没有纳税。接到举报后,新郑市地税局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稽查。稽查人员在深入企业检查前对原注销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并找到了已注销的企业经理张某。张某向稽查人员出示了租赁协议,协议只注明了以10万元价格租赁给赵某,却没有写明什么用途。稽查人员就此询问张某,张某回答不上来。  于是,稽查人员决定对该厂进行实地检查。在该厂大门口,稽查人员注意到门前道路已被汽车压得坑坑洼洼。  工厂大门紧闭,只有一个门卫在负责守护。稽查人员上前依法出示了检查证,并详细说明情况。工厂门卫相当配合,打开大门让稽查人员检查。  稽查人员来到生产车间,发现企业生产机器依然用防尘布盖着,没有生产迹象。稽查人员让门卫找来了工厂负责人赵某。赵某回答称,厂房租赁后觉着行情不好,就没有进行再生产,企业根本不像举报所说的那样存在偷税问题。  企业门庭冷落的景象,以及赵某言之凿凿的回答,让稽查人员对举报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不过,大家还是再次对案情进行了分析,进一步理顺了思路,并决定从外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在对周边一些居民进行的调查中,有居民反映企业夜间总是灯火通明。  为了掌握确凿的证据,稽查人员来到当地电业局,调取了企业半年来的用电情况,才发现企业原来半年前就已注册,企业全称为永泰食品厂,以生产汤圆等食品为主,半年累计缴纳电费8.3万元。稽查人员综合分析企业用电情况,并到其他一些食品企业进行调研,结合企业用电量经测算得出永泰食品厂半年来的收入不下100万元。  事实已经清楚,稽查人员向局领导汇报了案情的进展,经领导同意后,申请公安机关配合,对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一举取得了该厂账簿、原始凭证、出库单等多项生产证据,核实经营额126万元,利润17.35万元。  新郑市地税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赵某偷逃税款行为作出了补缴税款5.72万元,并对所偷税款处以1倍罚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