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识破售房款收入来源:作者:李江日期:2008-09-04字号[ 大 中 小 ]   现金账户余额高达185万多元,相应的月份却未发现有经营收入的记录。房子既然已经交工和入住,为什么迟迟不决算呢?带着这些疑问,邢台市地税局稽查局检查人员从一家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查出偷逃营业税及附加50.9万元的违法事实。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龙腾花园和幸福家园两个安居项目,其中之一的龙腾花园已交工入住,而另外的幸福家园项目正在开发之中。从对企业的账簿、凭证、纳税申报、会计报表等资料的初步检查看,预收房款已按规定申报缴纳了营业税及附加,其他地方税也未发现问题。但是细心的检查人员发现:该单位现金账户余额高达185万多元,可是相应的月份却未发现有经营收入的记录。  当检查人员询问财务主管小马时,小马解释说,2005年底有一业务单位归还了借款180万元,由于年底结账忙,没顾上存入银行,所以现金余额较大。检查人员随即对其他应收款账户逐项检查后,发现并不是偿还的借款,说明会计小马是在说谎。检查人员判断,这很可能是收取的买房人房款。于是,检查人员开始对会计小马进行税法说服教育,晓之利害,在事实面前,小马最终承认这张单子是幸福家园购房人交纳的房款,检查人员共发现了类似情况相同的售房款11笔,涉及房款总金额183万元,偷逃营业税金及附加101565元。  公司于2003年开发了*9个项目龙腾花园,并在2005年3月份正式交房,虽然预收房款已按规定申报缴纳了营业税及附加,可到2006年底该项目仍未进行决算,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均未结转。  房子既然已经交工和入住,为什么迟迟不决算呢?检查人员查看了龙腾花园所有的售房合同,经汇总计算,合同金额与预收金额相差735万元。检查人员随即询问了财务主管马某,他直接交代了原因:龙腾花园是向某行政单位定向开发的安居工程,根据双方协议,由购房人承担85%的房款,行政单位承担15%的房款,并由财政资金解决。然而交房后,由于种种原因,行政单位一直无法兑现原来的承诺,虽经多次催要,一直没有结果,所以该项目未进行决算。事情终于清楚了,该公司采取不计账的手段,少计收入735万元,偷逃营业税金及附加407925元。  该案共查处了企业偷逃营业税金及附加509490元,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除对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外,并对其作出了一倍罚款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