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阴阳发票 造就天价拖布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高敬 陈晓光日期:2008-10-16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湖北省襄樊市高新区国税局作出决定,责令某百货商店补缴增值税7625.06元及相应滞纳金,并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上述款项现已全部入库。  今年6月,高新区国税局在对某车业有限公司进行发票检查中发现,某百货商店与该公司业务往来频繁。特别是2007年,百货商店每月开给某车业有限公司的普通发票金额都在万元以上,仅当年5月,就开具普通发票6张,金额达16万元。  这么好的生意,某百货商店是否如实申报纳税呢?带着疑问,稽查人员又查看了某百货商店2007年的纳税记录。电脑资料显示,某百货商店2007年共申报销售额为182767.52元,实际缴纳增值税7029.52元。仅5月一个月就向某车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6万元,可某百货商店当年申报销售额还不到19万元,这其中的猫儿腻不言而喻。  为了进一步掌握某百货公司偷税的证据,稽查人员将某车业有限公司往年的账本及凭证调回区国税局。稽查人员从数万份发票存根联中,将某百货商店2007年开给某车业有限公司的普通发票存根联全部找到。  稽查人员经过对照发现,这些普通发票存根联明显存在“大头小尾”现象。某百货公司将发票联抽出后以实数填写交给某车业有限公司,而交给国税局备查的存根联与自留记账联却以小金额虚假开具,从而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如某百货公司开具的有张发票的存根联和记账联内容均为拖布2把20元,而发票联内容却为销售材料14000元!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稽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随即对某百货商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对某百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进行了询问。在确凿证据面前,张某如实交代了企业的违法行为。  经审核,张某在2007年全年实际销售额为38万多元,通过“大头小尾”虚开发票方式隐瞒销售额19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