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期望资产顾问管理有限公司偷税案来源:作者:日期:2008-11-24字号[ 大 中 小 ]   违法事实:成立于1995年8月的江苏期望资产顾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其经营范围包括产权经营、资产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南京地税稽查部门在对该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首先,1997年7月,该公司将属于法人杜海燕个人的金宝花园房产982553.74元记入“固定资产”账,并按月计提折旧;2001年1月,公司将该处房产的装潢费用169977元转入“递延资产”并冲抵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19923元。根据税法规定,上述折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2002年5月,该公司将购置的金鹰国际商城35层房产7104184.5元计入“固定资产”帐,2006年11月售出;2003年12月将购置的紫金山庄房产2700000元计入“固定资产”账。  处罚决定:根据《税收征管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税务部门对该公司补征2005年、2006年房产税124195.4元;补征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企业所得税63322.09元;加收企业所得税滞纳金76873.58元,房产税滞纳金17733.86元。对该公司少缴2004至2005年房产税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的0.5倍罚款,计罚款62097.7元;对该公司2002-2003年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以10000元罚款。该案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合计354222.63元。因本案偷税数额超过1万元,占同期应纳各税总额10%以上,涉嫌构成偷税罪,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