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关键指标查出“账外账”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詹黎平 余佩敏日期:2008-12-18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浙江省淳安县国税局检查人员在对某塑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税负率与全省同行业税负率相比明显偏低。全省同行业参考警戒税负率是2.14%,可这家企业的税收负担率只有1.35%。  在接受约谈时,企业老板把增值税税负低的原因归结到行情不好,利润低,赚钱少上面。检查人员进而追问,企业生产一吨产成品需要多少主要原材料。老板犹豫了半天后回答,每吨产成品实际耗用主要原材料0.28吨左右,每吨产成品需耗用电力230千瓦时。  听了企业老板的回答后,检查人员说:“那你们账本上反映的耗用原材料与产成品明显不比配呀。”  企业老板最后吐露了实情,承认自己有个小笔记本,有些收入的确没有记账。  经查实,该企业补缴税款68684.42元,滞纳金7246.21元,并被处以补缴税款0.5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