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吨块煤有账无实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李玉良日期:2008-1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不久前,吉林省白山市地税局在对辖区内一小型煤炭生产企业的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税负只有3.9%,明显低于当地6%的平均水平,初步分析存在销售不入账或者其他少计收入的嫌疑。但是通过对账簿资料的检查,却没有发现问题,企业的账账、账证核对完全相符。在账面检查无果的情况下,检查人员决定进行实地核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李某带领检查人员来到储煤场。  “瞧,这一堆都是原煤,现在销售形势不错,囤煤不是很多,大概600来吨吧。”李会计介绍说。  “你们还有没有别的储煤场?”检查人员随即问道。“没有,就这一处。”张会计回答。“那你账上的块煤哪里去了?”检查人员追问。  无言以对的张会计不得不承认,年初以来企业将筛选出来的部分块煤运到县城销售点,一部分销售给了个人。由于个人没有索要发票,企业就把这部分收入挂账,不作销售处理。  检查人员通过核查产量及库存,逐笔计算销售量,推算出企业共卖出1260吨煤未作销售处理,共少缴税款27720元。税务机关对该企业处以2倍的罚款,连同滞纳金累计83589元。截至目前,所有款项已经全部追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