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收入不申报农机经销户被查处来源:中国税网作者:乔慧展日期:2008-12-29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河南省新郑市地税局举报中心接到举报信,信中反映新郑市郭店镇某农机经销处存在偷税行为。  接到举报信后,新郑市地税局稽查分局成立专案组,查办此案。在该农机经销处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检查人员采取留置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检查文书,责令该纳税户限期向稽查部门提供相关纳税资料并配合检查。但该纳税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提供任何涉税资料。  专案组研究决定从该纳税户进货情况入手,展开检查。据了解,该纳税户经营的是某品牌农用车,办案人员到生产该品牌农用车的企业进行外部取证,但该企业以销售部门人员外出为由拒绝调查取证。专案组分析,虽然该纳税户销售农用车免征增值税,但有可能使用国税部门的发票。专案组与国税部门协调,取得了该纳税户开具发票的信息。经查,该纳税户2005年~2006年采取少申报收入的偷税手段,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29660.48元,少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288元。  鉴于该纳税户偷税行为已涉嫌犯罪,新郑市地税机关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涉及税款已入库完毕,司法部门对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