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工程款牵出短信贩卖假发票案来源:作者:日期:2009-01-06字号[ 大 中 小 ]   案情简介:日前,溧水县地税局在对某广告公司以往年度地方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分包支付的200万工程款里所取得的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有异,于是进行网上认证。经认证,该票确为假发票。税务部门立即成立了由稽查人员及公安办人员组成的专项办案小组对出票人即M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延伸稽查,重点逐级检查发票来源。  调查中发现,M工程有限公司与该广告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在结算工程款时,工程承包人蓝某听朋友说,有某项特殊途径不但可开具建筑业发票还能节税,故托朋友邢某开具发票。根据其供述,公安办人员及时通知邢某到公安办接受询问。询问中得知,发票是找一个名叫汤某的人开具的。办案小组找到了汤某,据汤某交代,他共开具了4张发票,其中2008年6月11日开具的有3份,金额分别为14.84万元、5.56万元、10.65万元,2008年7月31日开具的1份,金额为200万元。而汤某也是通过手机短信了解到开票的信息,但之后办案人员一直无法接通该手机。根据汤某提供的开票信息,办案人员对受票方及出票方分别进行了延伸检查,另查获假票4张。  税务分析:鉴于提供假票的嫌疑人不在南京市,税务部门无法进一步深入调查,但及时上报了上级机关做专案处理,同时对上述所有假票的出具方依法追缴了其税款,此外也对其开具虚假发票少纳税款的行为依法处以一倍的罚款。  案件调查中发现,上述开票人联系开具此类票证的原因,一是认为此类发票为真票,因为有税务机关的印章,二是贪图小利,经不住手机信息低税率的诱惑。在此,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发票开具应通过正常途径,应该时刻有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对社会上一些以可以偷逃税款、少缴税款为名的虚假票证有辨别真假的意识,此外,对取得的发票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认证,取得假票及时向税务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