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往来账未作收入偷税被查处来源:中国税网作者:盘爱平 刘军 李立新 陈晓杰日期:2009-03-09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某汽车修配厂的财务人员主动来到该市国税局稽查局缴纳了税款、罚款和滞纳金44357.42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永州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修配厂属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维护、专项修理等。该厂2007年共实现销售收入963768.87元,已申报缴纳增值税57826.14元;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已缴纳税款18000元。  最近,一封举报信转到了永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揭发该汽车修配厂在2007年1月~12月期间,维修单位汽车的部分修理费长期挂往来账未作收入,而维修私人汽车的修理费大部分是现金交易,不开发票不作收入,偷逃国家税款。  案情就是命令。稽查人员仔细查阅该汽车修配厂的有关资料后,决定对其进行突击检查。  第二天上午,稽查人员来到该厂后,兵分三组:一组现场提取电脑数据,在计算机的回收站里,稽查人员找到了财务人员每月删除现金交易未记收入的日记账;二组负责调出该厂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三组则清查业务员每天开出的修理单。通过突击检查,稽查人员现场查获了部分账外资料和电脑记录不实的收入账。随后,稽查人员与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了比对,结果发现,该厂给单位维修的部分车辆的修理费长期挂往来账未作收入,而维修私人汽车的修理费大部分也未作收入。  经核实,该汽车修配厂累计隐瞒营业收入510504.29元,偷逃国家增值税28896.47元。根据税法有关规定,永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决定追缴该汽车修配厂所偷税款28896.47元,并处罚款14448.24元,同时按日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