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间分析》报表背后的猫腻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胡海啸 时文宜日期:2009-03-23字号[ 大 中 小 ]   最近,青岛市城阳区某宾馆的外籍老板崔某遇到了一件让他十分头疼的事情。因为偷税,他所经营的宾馆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加收滞纳金和巨额罚款的处理和处罚,而且因为偷税数额较大,崔某作为宾馆的法定代表人还面临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处境。  位于青岛市城阳区黄金地段的某宾馆有限公司,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要提供特色餐饮韩国料理、住宿和卡拉OK娱乐服务等。该宾馆虽然不大,但生意十分红火,来宾馆消费的客人络绎不绝。  去年底,城阳区国税局税务人员来到该宾馆进行税收检查,发现该宾馆提供的企业账目资金往来清晰、收入记载准确,每月按时申报纳税,从账本上税务人员没有发现什么问题。税务人员仔细分析了该宾馆的经营状况后,发现该宾馆的业务由餐饮、住宿和卡拉OK娱乐3个部分组成,由3名经理承包经营并且每个月向崔某汇报一次收入情况。长期不在中国境内的崔某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必然要采取一些内部监督和控制措施,不会任由3个部门隐瞒收入不报、自行其是的。  税务人员经过考虑,认为崔某的中方翻译或者其使用的计算机是最有可能的线索和突破口。税务人员与崔某的翻译进行了一翻谈话,了解到崔某每月都要看一份外文的《营业额分析——月间分析》报表。税务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将该报表拷贝回来,通过将外文翻译成中文,并进行比对分析,发现该宾馆2007年实际的餐饮收入为1073.9万元,而该宾馆向税务机关申报的餐饮收入只有668.7万元。经查,该宾馆隐瞒收入达385.2万元,共计偷逃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38.2万元。  接到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处理书》和《处罚决定书》后,面对着巨额的补税、加征滞纳金和罚款,崔某后悔莫及。他说:“都是我用人不当造成的,财务人员说所有的收入都向税务机关报告了,哪想到他们将1/3的餐饮收入隐匿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