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闲聊引出商场瞒报税问题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李凯 怀宇 ,钟铃日期:2009-05-13字号[ 大 中 小 ]   朋友闲聊竟“聊”出税款来。日前,一家商场的财务人员来到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国税局补缴了63万余元税款和滞纳金。  今年2月底的一天,税务干部李某在与几名同学聚会时,认识了一名在一家商场做品牌代理销售的个体户张某。李某想到最近区国税局正在理顺大型商贸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就闲聊起该商场经营、税收缴纳以及商场税收管理等一些情况,张某说自己去年共销售货物50多万元,商场代征代扣了税款。  第二天,李某来到办公室,回想到同学聚会时张某说的情况,就在综合征管系统里查询了商场为张某办理的纳税申报资料。没想到,竟发现张某的销售收入只申报了25.4万元,只有张某说的一半。于是,李某致电张某追问是不是吹牛皮了,张某一口咬定自己没有说谎,还说有商场出具的证明。  难道该商场在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代征代扣税款过程中存在什么猫腻?李某立即向局领导做了汇报,区局领导马上安排税务人员到该商场开展纳税评估。税务人员了解到该商场对入驻商户以结算单的形式,按不同的纳税主体分别进行财务核算、纳税申报。即对能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供货商按一般纳税人进行核算,由商场统一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不能取得专用发票的经销商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单独核算,由商场代征代扣税款后集中向税务机关申报。  当税务人员翻看小规模纳税人财务结算单时,却发现商场对经销商是按2%的征收率进行增值税代扣代缴的,而在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报表中反映是按4%进行代扣的,只是销售额少申报了一半,造成了少缴增值税的事实。经税务人员核实,从2007年10月~2008年年底共为126户小规模纳税人少申报销售额3150万元,少申报税款达63万余元。  对此,该商场负责人解释说,商场为了吸引商户,在2007年10月口头向进场的商户承诺,将在税收上给予2%的优惠,商场这样做原本是自己想代缴这笔税款,只是最近资金周转不过来。税务人员当场向其宣传了有关税收政策,商场负责人认识到擅自缓缴税款的严重性,立即更改合同中有关2%征收率的相关条款,调整相关账目,并及时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