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使用高仿发票虚列费用 源头追踪真相大白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杨德玲 栾超 程莉日期:2011-03-28字号[ 大 中 小 ] 全国打击假发票专项整治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曾经铺天盖地的假发票广告也在整顿中逐渐减少。而抱侥幸心理购买、使用假发票的不法行为,更是在严格的监督检查中,渐趋减弱、越发隐蔽。日前,大连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在检查中,通过对疑点发票的深入追踪,成功识破网上比对成功的高仿假发票。 规范管理不规范,疑云密布 作为以某工业原料购销为主的私营有限公司,大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的上下游环节均为国内外知名的大型企业集团,因此,正规的发票开具使用和规范的企业内部管理,是其生存的基础要素。 经过前期的检查证实,该公司所有经营活动记录翔实且相关行为均取得或开具正规发票。然而,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多维监管与规范使用,该公司普通发票的使用情况是否同样严谨呢? 通过与年度收入情况的逐项配比分析,检查人员在对其重点费用的对照检查中发现,在以FOB价出口结算模式下,企业竟以4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列支海运费20万元。企业缘何产生本应由对方负责的海运费?带着疑问,检查人员询问了该公司的财务人员。 “不是国际金融危机吗,为留住客户,只好按CFR价结算,由我方负责海运费,也算是让利啦。在夹缝中生存,我们也不容易啊。”财务人员一面向检查人员大吐苦水,一面转移话题。但当检查人员再次提及此笔交易详情时,财务人员却以具体业务不清楚为由再三推脱。 无奈之下,检查人员找到相关业务员,而业务员的解释与财务人员如出一辙,确是一笔以CFR价结算的个例,但因是长期客户,所以没有保留任何记录。如此规范的公司,竟以不严谨的方式对待这笔出口业务?检查人员暗自记下*9个疑点。 随即,检查人员按此思路对企业的费用展开合理性分析,又发现一笔以现金结算的21万元会务费疑点颇大。此次,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该公司提供了详尽的会议日程表、会议纪要,以及与会议承办方签订的承办合同等一系列资料。 对于高昂的费用支出,该公司负责人解释,会议是应外方客户要求选址青岛的,因参会人员为欧洲、东亚主要客户和总公司负责人,所以委托青岛一家五星级酒店,高标准、多项目地承办,并开具5组服务业统一发票。一贯节俭办会的企业,缘何大手笔召开此次会议?21万元的会务费又为何现金结算?检查人员不动声色地画出第二个疑点。 一波三折追真相,原形毕露 带着疑点,检查人员先登录大连市地税局网站查询发票信息,通过代码查询,证实4组海运费发票确系开具方大连市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领购,且均属有效。而对于青岛市某大酒店开具的服务业统一发票的查询,则需通过函调请求青岛市地税局协查。 因异地协查耗时较长,等待过程中,检查人员开始仔细审核其相关资料。经比对发现,会务费对应的《会议承办合同》标明的会期为10月24日~10月30日,《会议日程表》却为9月24日~9月30日,而5组发票则是10月17日开具的。面对如此蹊跷的会议记录,几经对质,该公司各部门的解释均为会议日程打印有误,会议确系10月24日召开。果真只是简单的手误?那么这家五星级酒店又为何提前开具发票? 面对愈发突出的疑点,检查人员再次另辟蹊径,对照参会人员名单,审核公司差旅费账页。果然,9月~10月间,所有参会人员均未发生任何车船费记录。总不会是走过去的吧?于是,检查人员更坚定了对其会议真实性的怀疑。 与此同时,检查人员决定对网上查询正常的4组海运费发票展开实地协查。办妥相关协查手续,检查人员来到开具海运费发票的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经过一系列的协查、比对以及原票追踪,证实4组代码有效的海运费发票,其品名、受票方等多处信息与存根联全然不符,均系高仿“克隆票”。若非通过开票方实地协查,实难分辨真伪。至此,*9个疑点真相大白。 此时,经过半个月的等待,青岛市地税局电话回复,经调查,青岛市某大酒店虽没有承办此次会议的账面记录,但其业务真实性仍需进一步核实,并要求该局提供5组发票的发票联原件以鉴真伪。由此看来,某贸易公司和某酒店双方必有一方作假。于是,几经交涉沟通、协查取证,终于证实青岛市某大酒店出具的5组服务业统一发票存根联,确系真实有效,而该公司持有的会务费发票全部为仿真“克隆票”。 逃税不成反受罚,悔不当初 面对检查人员列出的如山铁证,该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惭愧地感慨道:“万万没想到,你们为了几张发票,竟能到千里之外的青岛取证,这次我真是心服口服。” 至此,某贸易有限公司怀侥幸心理,购买高仿真发票,虚列费用的案件终于水落石出。根据《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应补缴税款11万元,并被处以50%的罚款5.5万元。 接到大连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发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追悔莫及:“假的就是假的,仿得再真还是会露馅,真不该轻信票贩子的忽悠,不该一时糊涂上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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