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建筑安装服务部代开发票稽查案例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1-07-27字号[ 大 中 小 ]   一、企业基本信息  2005年南京市六合区玉带镇为了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任务,做大财政盘子,成立了南京树标建筑工程服务部,性质为个体经营户。用于协税引税,树标的业主任树标不知情,一切都是政府的经办人员所为。办理事务人员是政府聘用的退养人员,日常工作为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和互税协税工作。  二、违法事实  2005年4月至2007年2月期间领取建筑业发票25本,共计700份。其中代开建筑业发票671份,作废29份,开票金额10173946.67元,取得非法收入5819588.32元。所得非法收入已通过税款、教育费附加及滞纳金方式全部缴入国库。  三、处理决定  没收非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没收非法所得5819588.32元。  四、处罚决定  对被查单位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3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建议处以10000元罚款。  本案没收非法所得5819588.32元、罚款10000元,共计5829588.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