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江苏某科技公司虚开发票抵扣税款受重罚来源:中国税网作者:王耀  许季宣日期:2011-11-04字号[ 大 中 小 ]   江苏省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近日被淮安市盱眙县国税局追缴税款139.61万元,并处以罚款105.11万元,该涉税案件同时被移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江苏省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成立,主要生产清洁海绵及电脑芯片等配套产品。淮安市国税局在风险分析、案源筛选中发现该公司2008年~2010年存在进项税额与销售收入变动不同步、增值税税负偏低以及无运费抵扣等疑点。  在检查中,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已生产销售的清洁海绵及电脑芯片等产品,所需原材料均从丹麦等欧洲国家进口,而从国内大量购进的塑料PP、PE、PS等,虽然账面上反映了生产领用,但其不是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料,公司也无原材料外购外销行为。稽查人员于是重点对该公司材料购进涉及的物流、票流和资金流进行了检查。  经过实地检查、询问该公司负责人许某、依法检查许某个人银行账户以及外调取证等,查明该公司虚构交易业务,通过浙江人潘某分别从浙江、新疆等地的一些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2份,价税合计723.4万元。虚假进货涉及的资金,先由该公司转账或附带少量现金支付给开票方,再由潘某按价税合计金额的7.5%左右扣除“开票费”后,将余款汇至该公司负责人许某个人在中行、农行的账户。  最终,国税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理,追缴该公司故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少缴的增值税105.11万元,并处1倍罚款,同时追缴该公司因发票违法等少缴的企业所得税34.5万元,并加收滞纳金16.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