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某商贸公司“偷天换日”虚开票难逃恢恢法网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徐伟 焦娜 张彬日期:2012-11-20字号[ 大 中 小 ]   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查处了一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数年来,青岛市华瑞顺达商贸有限公司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肆逃税,与众多大型商场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43份,金额共计400余万元,税额共计70余万元,价税合计近500万元。  2010年8月,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对批发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一家名为华瑞顺达商贸有限公司的企业主营品牌化妆品,却有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购入货物是洗发水、牙膏等洗涤用品。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又暴露出了两个较大的疑点:该公司销售的化妆品基本从广东、深圳等地购进,而购进发票却是本市发票;在对发票的付款情况查询时,发现企业购货资金均流向一户名为“刘海燕”的账户,刘海燕系该公司员工。如是正常业务付款,为何会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这些开具发票的公司均是本市规模较大的商业企业,如此大额的付款又为何要用现金支付?该局迅速将此案向公安机关通报,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青岛市公安机关与国税局稽查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并立案。2012年3月27日,青岛市公安局将该公司实际经营人崔秀华及员工刘海燕抓获。在事实面前,崔秀华承认了企业在购货时进价较低,在商场销售时价格较高,在增值额较大、增值税税负率较高的情况下,为保住利润,按价税合计2%~5%的比例支付“开票费”,买到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崔秀华提供的线索,公安人员将注意力集中到几个人身上,他们分别是海阳市兄弟百货配送中心经理徐文兵、原潍坊市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财务主管朱卫明、在即墨市经营日化用品的刘鹤苓、青岛市绿兴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王立明以及徐文兵之兄——临沂市经营日化用品的徐仰兵。这几人借职位便利,分别从一些大型商场购进日化用品对外销售,因其销售客户一般是不需要发票的个体经营者,这样他们就“省下”其进货单位或商场为其开具的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华瑞顺达商贸有限公司每个月申报时,会计刘海燕根据其行业税负率,计算出进项税额的缺口,然后与徐文兵等人联系,一般先将相当于货款的资金存入以自己名字开户的银行账户里,再打入其进货单位或商场。这些单位或商场就开具出购货单位为华瑞顺达商贸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相当于货款的资金扣除发票价税合计2%~5%比例的“劳务费”后,再由徐文兵等人转回刘海燕的账户,刘海燕再将资金转回华瑞顺达商贸有限公司。在取得上述发票后,便交给其会计记账并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据调查,该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取得上述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43份,金额共计400余万元,税额共计70余万元,价税合计近500万元。此时检查人员发现,企业大量资金已被商场占用,账面上少量的资金根本无力缴纳查补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检查人员积极开拓思路,变被动为主动,提前布局:通过“综合税务管理系统一户式窗口”查询其报税发票存根联,并将数据整合排序,从中找出该公司长期供货的主要客户,向上述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发出协助对该公司暂停支付货款的函。同时与该公司委托的代理人联系,对其宣讲法律依据,要求其配合税务机关执行上述税款,责令企业提供一银行账户,此账户主要用来存入相当于税款的货款,并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冻结该账户。  此后,检查人员先后奔赴潍坊、威海、文登等地,在当地国税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将企业逃避缴纳的税款百余万元划入国库,开创了税款异地执行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