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山东某公司日常监控出疑点 隐匿收入现原形来源:中国税网作者:童学 国剑 丽菊日期:2013-03-05字号[ 大 中 小 ]   案件概况  近日,山东省青州市国税局税务管理分局在日常税源监控过程中,发现某股份公司销售收入与其经营规模相比不匹配,其税负也明显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税负,便将该公司作为逃税嫌疑户移交稽查局立案检查。  办案经过  检查人员通过CTAIS系统对该公司的纳税申报情况和财务报表等信息进行了案头分析,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税收疑点:一是该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明显偏低,2009年固定资产平均总额7384万元,固定资产周转率82.49%.2010年固定资产平均总额9479万元,固定资产周转率59.72%.二是增值税税负明显偏低,作为一个大型设备生产加工企业,2009年~2010年的平均税负仅为0.65%左右,税负明显偏低。三是石油机械、泥浆泵主要销售给陕西等西部省份的中小油田,以私营企业及个体油井居多,很容易存在销售不开发票、不入账的问题。再结合管理分局反馈的企业规模和销售额不匹配的税收疑点,检查人员分析该公司可能存在销售产品不记账、隐匿收入或者迟记收入等税收违法问题。检查人员决定采取突击调账的方式,以查实企业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的问题。  检查人员兵分三路,突击调取企业的有关资料。经过对调取部分加密电子数据进行解密处理和对其他电子数据进行检查,发现两个有重要价值的文件夹。一个是该公司《资金日报表》文件夹,该日报表详细记录了企业2009年~2010年每日资金收支情况;另一个是《发货日报表》文件夹,该日报表详细记录了该公司全部产品的发货情况。  根据检查进展情况,检查人员一方面多次进厂对企业负责人、财务、仓库、设备管理等有关人员,就疑点事项进行座谈询问和实地调查;另一方面派出人员前往该公司相关客户实地取证。同时,对该公司账簿、凭证、报表进行全面审阅,将销售收入明细账与提取的《资金日报表》、《发货日报表》等账外资料逐笔核对,最终查实了该公司存在的销售货物不计收入281万元、迟记销售收入423万元的逃税事实。  处理决定  经该局大案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公司补缴税款112万元,罚款45万元,滞纳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