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检查,解开大型企业集团税负降低谜团来源:中国税网作者:任宏 高宪杰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增值税税负,竟然会一下子从上一年的4.5%一下降到下一年的2.1%,同期下降了2.4个百分点,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呢?”这个疑问让大连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分局的稽查人员颇费了一番思量。  日前,记者在大连市国税局采访时,该局第三稽查分局的稽查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前不久查结的一桩集团企业涉税案。  剥茧抽丝,从税源分析入手稽查人员面对的这家集团公司,是集海洋水产品捕捞、收购、加工、销售、动力生产、船舶修造等经营项目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该集团公司下属18个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其中有11个公司的业务涉及增值税,并且这些分公司拥有多种经营项目和不同核算形式,情况相当复杂。  面对这样的大型企业集团,税务检查很容易陷入疲劳战、持久战,而且效果未必理想。因此,稽查人员果断确立如下检查思路:以税源分析为依托,充分利用数据资源,紧紧抓住引起税源变化的主要因素寻找突破口。  经过两轮摸底、访查,稽查人员在随时发现、解决一些小问题的同时,最后把集团公司下属的6个分公司列为增值税重点稽查对象。这6个分公司应缴的增值税,占该集团公司应缴增值税的95%以上。  为了搞清集团公司税负降低的2.4个百分点到底分布在哪些环节中,稽查人员对该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将分公司的税负指标与同期、同行业税负指标进行比对,对报表上的疑问进行账实查核。  经过税源分析和调查,集团公司降低的税负被层层分解到了6个分公司的13项主要影响因素当中。稽查人员通过所归集的数据发现,造成集团公司税负降低的主要原因有3个:企业期末库存猛增,留抵加大;进销价格变化,毛利减少;进项税额转出比例降低。  针对这种情况,稽查人员上网查找相关材料,向专业人员咨询,并到书店查阅相关资料。同时,稽查人员还到车间了解生产工艺流程,到技术部门取得相关技术参数,决定对照3个主要原因,展开更深层次的分析查核。  猛增的期末库存虚实难辨“期末库存猛增,是造成集团公司税负下降的*5因素。”稽查人员决定,稽查先从影响*5、疑点最多的地方入手。  很快,稽查人员了解到,集团公司中仅3家分公司期末库存就比上年同期增加近2500万元,增加抵扣税额340万元。其中两家还存在大量的水产品收购自开发票业务。偌大的库存真实性到底有多大?稽查人员对3家分公司展开了库存必备条件,即发票取得、资金往来、货物存放、储备费用支出等环节的仔细核查。  物资公司的疑问首先被排除了。该公司经销船用柴油,他们在油价一路上涨的市场行情中保持了较高的库存量,而且在新的一年也已经开始实现销售,税负达到3%,远远超过同行业1.1%的参考指标。  再查鱼品厂。该厂期末库存比期初增加1200万元,影响税额164万元。数据上的巨大变化令稽查人员警惕起来。经进一步调查,稽查人员发现,该厂向集团内部银行贷款2700万元,用于在10月~12月鱿鱼收购季节大量收购秘鲁紫鱿鱼,造成库存急剧增大。  “为什么需要这么大的原料储备?是否符合收购规律?”面对稽查人员的疑问,企业有关人员解释说:“企业上一年由于未能足额收购该品种(鱿鱼),影响了产量和质量。所以现在加大了采购量。”稽查人员进而查银行贷款,发现合同清楚,资金到位;查收购付款,发现基本已付,少量挂往来;查库存货物,发现账实清楚;查冷冻费用,发现与库存量相对吻合;比较产品质量,了解到紫鱿鱼这种原料确实好于其他原料。此外,鱼品厂当年税负为7.4%,远远高于同行业4.3% 的平均税负指标。鱼品厂的库存问题也被排除了。  于是,稽查人员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商贸公司。  商贸公司主营水产品收购和销售。数据显示,该公司当年期末库存840万元,留抵税额100万元,且全年无税,直接影响集团税负。面对这个数据,稽查人员注意到其中包含了两个异常情况:其一,该公司期末库存是上年期末库存78万元的10.8倍,两者相差太大;其二,按照水产品销售规律,11月、12月、1月正值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是销售高峰期,可该公司销售量不仅无大的增长,反而出现了大量收购产品和库存增加的现象。  鉴于商贸公司购进的货物全部来自于集团内交易中心,稽查人员首先查看了其向交易中心的付款情况。商贸公司的往来账显示,无应付款余额;而在交易中心对应的往来账上,稽查人员却发现货款总额相差430万元,且往来账上无应收款余额。稽查人员感到有问题,立即赶到厂内银行打出对账单。对账单显示,商贸公司12月的付款中,有420多万元为空填支票,根本未付款。  商贸公司真的存在虚开收购发票骗取进项税额的行为吗?接下来的调查却让稽查人员感到,问题不那么简单。  发现“原账”,解开库存之谜当稽查人员提出空付款问题时,商贸公司显得胸有成竹。他们解释说:“集团(公司)财务有规定,年末内部往来必须结清,不允许有余额,所以采取了这个办法进行平账。但是,货物确实存放在冷库里。”  企业解释的不无道理。况且,判断是否虚开,仅凭着空头付款这一个证据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还要看货物是否真实存在。稽查人员随着商贸公司的人实地查看了他们的冷库,看到这里的货物确实满满的。“难道商贸公司的库存真的没有问题?可是这么多的库存又为什么在‘两节’期间未能销售出去?是水产品滞销吗?再说,这些货的权属和价值也难以判断呀。”  带着疑问,稽查人员到厂区附近的市场进行了走访。“过年水产品好卖。卖得快!价格还高!”鱼贩们的回答十分干脆。了解到“两节”期间水产品旺销情况后,稽查人员决定再回过头来,从销售环节入手,查看企业是否有大量货物销售。可是,稽查人员在销售部门检查销售台账后发现,这些账上的记录与财务账没有太大出入。  为了打破僵局,一部分稽查人员开始摆脱企业财务人员的视线,在其他地方寻找线索。终于,在一个小房间里,稽查人员发现了感兴趣的东西。  在一个偏僻的小房间里,有两位女同志在记账,房间墙上挂满了货物记录卡片,桌面上堆放了很多小黄本,像是收据。稽查人员判断,在这里工作的是销售统计员。后经询问,证实了稽查人员的判断。  稽查人员感觉这里有企业销售的原始凭证,其真实的销售情况应该能从这里找到。在稽查人员的劝说下,销售统计员终于同意打开锁着的柜子,成堆的提货单据和写有“原账”字样的销售账簿呈现在稽查人员面前。通过初步的检查整理发现,该商贸公司仅年底两个月,实际实现的销售额与财务账载的销售额就相差680万元,少缴增值税88万元。  在第二套真实销售账簿面前,企业承认大量库存已经实现销售收入,收取的是现金和留存欠款欠条。他们已将大量现金支付交易中心,双方均未入账。至此,商贸公司空虚库存真情水落石出,税务机关对其依法作出了补税和罚款处理。  至此,引起渔业集团公司税负下降的三大原因终于查清了一个。那么,导致税负下降的另外两个原因又是什么情况引起的呢?  折扣价和转出额问题明显检查之初,稽查人员已经作出分析,增加批发业务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是造成渔业集团公司税负降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价格问题,稽查人员采取了对批零销售价、材料不同期间购进价与网上参考价格及发票开具价格逐项比对的方法。经过比对,稽查人员先后排除了物资公司船用柴油毛利变化、修船厂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和动力公司消耗原煤价格影响的因素。  最后,鱼品厂的销售价格引起了稽查人员的关注。在到销售部门取得了销售网点分布图及销售品种价格一览表后,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在全国各地设立了许多销售网点,大部分采取统一核算、回原地纳税的形式。但是,同一品种的产品,却有“出厂价”、“调拨价”、 “折扣价”三种不同的价格。其中“折扣价”引起了稽查人员的关注。经过进一步了解,稽查人员得知,2004年下半年,该厂内部调整了部分网点承包形式,凡由职工承包的网点一律按折扣价(出厂价的70%)拿货,利润部分以一定比例承包费形式上缴。稽查人员查核了这部分收入的计税依据发现,折扣价的货物,经营者往往是需要对外开发票时才按发票价格全额计税,不对外开发票时就按折扣价格计税。针对这种销售收入未能全额计税造成少缴税款的情况,税务机关随即作出了追缴税款的处理。这样一来,没有搞清楚的三个问题中只剩下“进项税额转出”一个了。  为了确认集团公司该转出的进项税是否都全额进行了转出,稽查人员逐项查核了该企业的免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进项税额转出情况。  有关数据显示,为集团内外提供动力生产的动力公司进项增大,进项转出却减少。稽查人员抽查了该公司几个月的计算数据,未发现问题。但同时稽查人员也发现,该企业在预收账款科目贷方挂了大量零散的采暖预收款项,一直未作处理。为什么供暖期已经过去了,这部分收款还挂在账上呢?稽查人员判断这可能与为居民供暖取得收入免税有关。  为直接核清免税收入的准确数据,稽查人员避开财务人员,直接来到挂着“收费科”字样的办公室,从电脑中取得了采暖收费明细清单和欠缴清单。清单上详细列明了哪个小区、哪个居民楼收取和欠缴了多少取暖费。带着两样清单,稽查人员直接与财务预收账款明细一一对应,核实了为居民供暖取得收入的原始数额,再对应税金账,查出企业供暖免税收入消耗进项部分未作进项转出,应补税款41万元。  此外,数据显示,集团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近一个亿,也引起了稽查人员的警觉。这两个年度,该集团公司没有发生大的产业调整和人事变迁,管理费用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莫非企业发生了大型资产核销项目?如果发生资产核销,涉税资产是否作了进项转出?”  带着问题,稽查人员一到企业便直接发问:“集团公司是否核销了资产损失?”企业财务负责人吃惊地说:“你们怎么一眼就看出来了?”随后,企业如实说明了国资委对集团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情况并提供了清产核资清算报告。稽查人员发现,其中3个应税分公司核销流动资产损失411万元,未经批准已于管理费用中核销,未作进项转出,应补税款67万元。  3个疑问终于都有了答案,税务机关共查补税款200多万元。  检查大型企业集团有学问“现在,税务机关在工作中经常会面对大型企业集团。这类企业规模大、业务复杂、分支机构间的联系形式多样,往往给检查带来不小的困难。”在采访即将结束的时候,参与此案检查的稽查人员向记者道出了他们的感受。  那么,税务机关该如何克服这些困难?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  这位人士指出,税务稽查部门必须充分利用好征管部门的纳税评估和税源分析相关数据资源,信息共享,建立预警机制,使征管查连为一体,真正形成税收大征管格局。在此基础上,税务机关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管理不能停留在集团这个层面上,要深入到税源形成的底部,真正触及问题所在。要知道,在一些问题上,总公司可能恰恰是其下属机构蒙蔽的对象,未必知道真实情况。在具体检查中,税务机关尤其要加强对集团内部自制收据的管理。目前,不少集团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在发生业务往来时,相互提供的均是自制的收据,他们将这些收据直接作为业务发生的凭据,对此必须加强监管,从而有效控制这一重要抵扣凭证的合法性和准确度。  此外,该人士还建议,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集团内部相互提供应税业务的税收政策。他说,当前一些集团内部单位间从资金往来到货物转移具有销售货物性质,但这些业务是否应确认为应税业务,现行政策并没有予以确认。对此,有关部门有必要进一步理清政策,为税务检查提供明晰准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