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发票用上了“清字灵”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蔡军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稽查单位:江苏省宿迁市国税局稽查局。  被查单位:江苏省宿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  违章案情:最近,江苏省宿迁市国税局稽查局,对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该公司是私营小型商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煤炭购销业务。该公司2000年下半年开业以来,增值税长期零申报,目前还有8万多元留抵税额待抵扣。该公司的税负异常情况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稽查人员对应税收入、销项税提取、商品库存、进项税额,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一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从账面上看,长期零申报的主要原因是,“库存商品———煤炭”  ,在每一个纳税期期末较期初都增加很多,到目前“库存商品———煤炭”的余额为借方500多万元。公司有关人员解释说,现在煤炭销售行情不好,正在联系买主。稽查人员提出到煤炭存放场所看看,公司办税人员连忙解释说,这些煤炭存放在某煤矿或某码头,这样可以减少损失和降低储运成本费用。  稽查人员通过分析认为,该公司仅十几个人,一年收入只有400多万元,长期占用500多万元资金在库存煤炭上,要支付很多利息,而且煤炭又不是什么紧俏商品,从常理来看,企业库存这么多煤炭的可能性不大。  那么,该公司是否在进货环节和库存上有问题?检查人员决定以进货发票、付款凭证为重点进行排查,于是调取了该公司的账簿、凭证和其他纳税资料。从进货货款结算上看,是现金结算,但多数没有对方收款凭证。该公司解释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索要收款凭证。从进货发票上看,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防伪水印、防伪团花,防伪荧光反映也正常,没有异常情况。但仔细查看,检查人员发现这些从煤矿开来的手写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好像存放时间较长,看起来有点“受潮”,印刷字迹颜色发淡,摸起来感觉有点变薄发软。于是,税务人员决定异地调查。  经查,这些发票是某市一家文化商店开具的,这些发票的存根联和记账联的金额均为几十元,税额只有几元,开的是文具,存根联、记账联的笔迹,与发票联、抵扣联的笔迹明显不同。这家文化商店开专用发票的只有一人,他认定发票联、抵扣联不是他的字迹,也不是商店其他人员笔迹。  稽查人员认为问题重大,找到宿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在大量事实面前,徐某交代了违法犯罪的事实。原来,徐某到外地出差,在某市火车站有一个残疾人向他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他的要求,以某煤矿的名义虚开发票联和抵扣联共计25份,按票面金额1%收取开票费。徐某回来后将购买的发票交给办税人员,申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27万余元。  稽查人员再次来到某市文化商店,商店有关人员反映,确实有一个残疾人经常以某煤矿的名义来买文具。稽查人员分析,这个残疾人肯定还会来买文具。果然,没过几天他又来了,稽查人员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其抓获,并在其住所搜出大量“消字灵”、“发票专用章”等作案工具。在大量事实面前,这个残疾人承认,他以某煤矿名义买廉价的文具,然后用化学药剂“洗”发票联和抵扣联,消去原有的字迹后,再填开大额发票到火车站兜售,收取“开票费”。目前,税务机关已对某商贸公司作出处理和处罚决定,并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  稽查建议:当前,用“消字灵”等作案工具“洗”发票的违法犯罪现象比较严重,如果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一些异常现象,从账面上又查不出什么问题,就要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