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税对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核查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09-03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下发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核查的通知》(豫国税函[2009]272号),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对河南全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展开核查,此次专项检查将于2009年11月底结束。其中8月份各地已先行进行了政策梳理和案头分析工作,随后9月1日至11月10日将组织开展核查,11月11日至11月20日总结上报。  此次核查的范围为:2008年至2009年上半年,重点核查享受增值税低税率、减税、免税、退税的纳税人(不含出口退税、不含未达起征点的个体纳税人),享受消费税免税的纳税人(不含出口)。对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或突出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向前追溯。  核查的重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对适用低税率产品的核查  2、对部分实行先征后退企业的核查  3、对实行即征即退企业的核查  4、对备案类征前减免企业的核查  5、对审批类免税企业的核查  6、对政策到期、恢复征税项目的核查  7、对消费税免税、暂缓征收政策的核查  通过本次核查,将进一步摸清目前享受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的税源状况,查找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增加税收收入,进一步规范优惠政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