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地税稽查局加大打击取得材料假发票力度来源:作者:日期:2009-11-24字号[ 大 中 小 ]   市稽查局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建安公司为了达到虚增成本减少利润的目的,在成本费用中做文章,有些建筑商利用各地执行税收政策不一致,到税负较低的地方申请代开发票;还有些建筑商干脆使用假发票,建安的材料票是增值税发票,从而给地税部门的稽查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究其原因:  一是目前国地税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建筑企业为营业税单位,日常管理中,地税人员往往认为货物销售发票是国税管理,即使对发票真假产生怀疑,一般也没能积极向国税反映;国税人员则认为这些企业由地税征管,而疏于对该类企业的监管,职能和监管上的交叉造成征管上的真空。  二是材料假发票造假技术越来越高。假发票以真发票为蓝本,套号造假,仅凭肉眼观察,税务人员都无法辨认真伪,有些比对后票号、领购单位都符合的发票,经外调后确认也是假发票。三是部分取得假发票的企业也是受害者,根本无法辩认发票的真伪。鉴于材料假发票泛滥的情况,市稽查局一是加强与国税联系,利用国税12366网络的发票信息比对,加大对材料假发票的检查力度。二是开展发票信息比对工作,对存在疑点的材料发票进行外调核实。  三是加大对假发票的打击力度,对取得材料假发票的单位一律进行补税罚款。并及时与公检法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对达到移送标准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