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地税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一级稽查”体制来源:作者:日期:2009-12-31字号[ 大 中 小 ]   海南省地税局积极探索新时期地税稽查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改革方案日前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实施,并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充分肯定,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一级稽查”体制。  这次海南地税稽查机构改革,保留并加强省地税局稽查局,撤销19个直属地税局稽查局,分片设立省地税局*9至第五稽查局,分别驻点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东方市。这是海南省在全国地税系统率先一步到位,实现全省省级稽查大集中管理。  据介绍,海南率先在全国地税系统推行省一级稽查体制改革,实行省级分片设立稽查局的体制,有六大作用:一是有利于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实现稽查质效的*5化;二是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增强稽查刚性和震慑力;三是有利于执法尺度的统一公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四是有利于克服行政干扰,确保稽查工作依法开展;五是有利于激活稽查队伍,增强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六是有利于建立有效的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