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2家金融机构被查补地方税费约1.6亿元来源:作者:日期:2010-01-06字号[ 大 中 小 ]   从去年3月开始,广州地税第四稽查局对广州市内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投资行业内的72家金融单位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查补地方税、费、金约1.6亿元。  据悉,这72家金融单位中,有银行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也有以及投资公司,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涉税违规问题:  一是贷款利息、经纪人佣金等营业收入未足额申报营业税及附加;  二是部分购销、技术、加工承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及权利凭证等未足额缴纳印花税;  三是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未足额缴纳房产税;  四是自有房产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五是转让不动产未及时计缴土地增值税;  六是员工部分工薪收入、积分送礼、补充保险、代销证券手续费、中间人劳务费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广州地税表示,通过此次检查,有效规范了金融业税收秩序,未来还将通过加强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控、加大稽查打击力度等手段深入整顿和规范,营造金融行业法治、有序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