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0家医院、学校查补缴个人所得税900多万来源:作者:日期:2010-02-08字号[ 大 中 小 ]   日前从广州地税了解到,第四稽查局从去年8月份开始对广州市内10所医院、学校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查补个人所得税约979.23万元。  据了解,在此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查出的税收问题主要有:1、部分发放给个人的开门利是、过节费、购物卡以及为个人购买的交通意外险等薪酬性收入未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2、部分单位年终奖、年底双薪优质服务员工奖励未按税法规定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3、部分稿酬收入、外聘人员劳务收入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4、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不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未足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税务部门还发现,部分单位还存在扣缴义务意识比较淡薄、将劳务报酬与工薪所得混淆、所得税扣除标准不清晰等问题。  广州地税表示,此次检查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学校、医疗单位在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今后,将结合发现的问题,加强税收宣传和政策辅导,切实提高单位正确履行纳税和扣缴义务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法治、有序、公平、和谐的税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