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向社会曝光11起涉税违法案件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0-04-26字号[ 大 中 小 ] 今年4月是税收宣传月。近日,福建省地税局向社会曝光了11起涉税案件,它们分别是: “泉三高速”假发票案 2008年4月,三明市、大田县、永安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泉三高速公路三明境内16个标段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虚假、虚开的运输发票229份,虚假、虚开发票金额1772.58万元。三明市地税稽查部门对虚假、虚开的229份发票的提供方××水泥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以及与其有业务联系的19户涉案个体运输户进行延伸检查。截至2009年10月,结案22户,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费126.85万元,加收滞纳金15.44万元,罚款128.04万元。根据线索,三明市公安局与市地税局稽查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深圳端掉两个假发票窝点,对5名嫌疑人进行刑拘,其中将邓伟雄、詹玉叶两名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法院判决,邓伟雄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3万元;詹玉叶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2万元、没收作案工具。詹许、詹堤、曾少女等三名嫌疑人被移送深圳市公安局处理。 林立德、吴志亮、杨莹娜非法出售发票案 2008年至2009年,林立德购买并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1410份,面值合计39.3万元;2009年6月,吴志亮从林立德处购买500份面值合计20万元的发票转卖给杨莹娜;2009年六七月份,杨莹娜先后两次向他人出售232份面值合计3.7万元的发票。2010年2月4日,经芗城区法院审判,判处林立德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1万元(林立德另犯合同诈骗罪等,其中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吴志亮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杨莹娜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陈跃明涉税案 龙岩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2008年11月对陈跃明2003年至2007年承包工程项目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陈跃明使用假发票进行工程结算,逃避缴纳税款134.86万元。龙岩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137.63万元,加收滞纳金41.03万元,罚款139.01万元,并于2010年4月以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移送公安机关。 福建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省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2007年4月对福建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6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收入,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399.12万元。省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528.55万元,加收滞纳金194.8万元,罚款405.82万元。该案已于2009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移送公安机关。 夏佩义涉税案 宁德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2008年9月对夏佩义2006年至2007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夏佩义签订真假两份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逃避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302.24万元。宁德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304.03万元,加收滞纳金68.17万元,罚款303.13万元,并于2009年12月以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移送公安机关。 厦门丰洲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 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2009年7月对厦门丰洲置业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7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使用假发票列支成本,部分工程单价偏高而无正当理由和部分工程量结算不实的问题。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罚款合计5606.76万元。 厦门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2008年9月对厦门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7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开发的海天广场项目在开发成本中列支大量装修工程票据,存在成本不实问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罚款合计3122.79万元。 莆田市香冠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莆田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2007年6月对莆田市香冠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至2006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收入,未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未按规定足额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等。莆田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628.03万元,加收滞纳金175.47万元,罚款24.56万元。 福建省平潭县恒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涉税案 平潭县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2007年5月对平潭县恒联房地产有限公司2004年至2007年5月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截至2007年5月,该公司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收入及价外收入20170.85万元,未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开发“平潭步行街”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少缴土地增值税等。平潭县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加收滞纳金、罚款合计524.09万元。 泉州市丰泽区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泉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2008年5月对泉州市丰泽区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7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收入,未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泉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228.62万元,加收滞纳金8.66万元,罚款113.24万元。 邵武闽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邵武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2007年10月对邵武闽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7年10月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开发“闽福花园”项目,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收入等,少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邵武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加收滞纳金、罚款合计136.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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