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曝光十家房地产企业涉税案件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0-05-05字号[ 大 中 小 ]   去年以来,全省地税部门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狠抓大要案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税收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  2009年度查处的十家房地产企业涉税案件:  一、苏州市三元房产咨询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4~2007年度少缴地方税收392.47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591.16万元。  二、南通东大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3~2006年度少缴地方税收746.82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1495.43万元。  三、淮安鼎晟华泰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7~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139.70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254.87万元。  四、江阴市澄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7~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356.97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741.09万元。  五、连云港市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5~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86.53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155.41万元。  六、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涉税案。该单位2006~2009年度少缴地方税收317.41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668.55万元。  七、高邮市通达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7~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141.55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155.29万元。  八、盐城市广联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6~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480.79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681.69万元。  九、常州市润丰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247.55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306.99万元。  十、南京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0~2007年度少缴地方税收2519.25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6006.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