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税局全面部署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0-06-23字号[ 大 中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政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各项要求,湖南省地税局6月1日下发通知(湘地税发[2010]20号),全面部署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省局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吕兴胜同志任组长,各市州局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抓的良好格局。  二要抓好重点环节。紧紧抓住虚假发票使用这一关键环节,根据公安、审计等机关提供的发票流向线索,深入追查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加大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将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紧密做好结合文章,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持久整治 “买方市场”。  三要深化工作宣传。采取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载体,加强工作宣传。一是广泛宣传普及发票知识。宣传普通发票的领购开具、使用保管、真假鉴别等基本知识以及使用假发票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二是设立举报热线。通过公布举报发票违法奖励办法等措施,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三是集中曝光。将选择一批有影响的制售、贩卖假发票和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报道,将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单位名单在新闻媒体上曝光,震慑不法分子。  四要突出执法实效。一是注重工作反馈。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成果,省局将及时报道各地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取得的成效,推介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采取联席会议等方式,密切关注发票违法犯罪的新趋势、新动向,及时传递信息,反映问题,沟通情况,实现部门联合执法纵向同步、横向对接,建立完善公安、税务联合高效办案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严格考核督办。省局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派专人督办、跟进问责,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奖优罚劣,促进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