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国税征管查信息共享提升稽查质量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方海源 汪国庆 王宏辉 周明俊日期:2010-08-23字号[ 大 中 小 ]   安徽省黄山市国税局以创新稽查方式为抓手,围绕管理、征收、稽查3个环节信息共享、协调运作,加强管查互动、税企互动、上下互动,构建高效的税务稽查体系,不断提升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黄山市国税局把开展税务检查与宏观税负调查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抓住信息共享和互相协作两个关键环节,深入推进管查互动。该局依托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省局各类征管数据通报,充分利用自行研发的税收监控网,科学选定稽查对象。案件稽查结束后及时总结税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和新的动向,寻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与对策。通过联席会议、案件通气会等形式,各部门之间及时交流、反馈相关信息。据该局稽查局局长汪森根介绍,通过对多个行业的典型企业实施监控型稽查,该局发现了行业涉税违法行为和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据此制定、完善了茶叶、丝绸业、环氧树脂等多个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截至目前,该局共对515户企业开展了纳税评估,评估补缴税款1924万元。  同时,黄山市国税局加强税企互动,结合实际制定了纳税人自查自纠评审制度及相关操作办法。在确定稽查对象后,拟被检查纳税人可在1个月内对可能存在的涉税违法行为进行自查,通过自行补充申报等方式进行自纠。对已纠正了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国税局不再对其进行重点稽查,可依法从轻或免除处罚,引导纳税人变被动为主动,由“他律”向“自律”转变。今年4月,该局根据市中心城区近年来的企业经营规模、纳税申报等情况,选定商贸、汽车经销、工业、房地产企业4个行业共148户纳税人作为专项检查备查对象,由稽查部门牵头,管理部门配合,先后召开了4场自查辅导动员会,由市国税局负责人做动员讲话,重点提示涉税风险点,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自查,企业共自查入库税款488万元。该局还推行查后回访制度,即在每次检查结束后,组织稽查干部对所查企业进行回访,一方面帮助企业进行账务调整,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口头或书面建议,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另一方面征求企业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使稽查工作规范有效。  此外,黄山市国税系统上下互动,大力实施集约化稽查,重点突出人力资源支持和稽查装备保障。他们明确,年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由市国税局稽查局统一选案,统一组织检查,统一进行审理,并充实一批财会、计算机、法律专业人员到稽查部门,提高一线检查人员的比例,确保全市交叉检查、重点检查、联动检查的有效开展。今年上半年,该局在全市范围内确定房地产业、药品经销业、建筑安装业等行业及非居民企业等纳税人为检查对象,从下辖的各区县局抽调了8名税务稽查员,进行交叉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2986万元,稽查效能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