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警方破获苏北首例制售假普通发票案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0-11-08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江苏省丰县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案件,据悉,此案为苏北地区查办的首例制售普通发票案。日前,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纪某、詹某、刘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7月,丰县警方根据情报线索得知,居住徐州的一名自称“杜宁”的女子长期与广东深圳市的一部手机联系,通过给人票样、信用卡汇款的方式购买各类假发票。警方作出周密部署,于8月20日将其抓获。经审查发现,“杜宁”即刘某,江苏灌云县人,在徐州市从事足疗行业,经人介绍于今年春节开始经营假发票生意。刘某从犯罪嫌疑人纪某、詹某等人手中购买的假发票,使用打印机自行打印转售给他人,已查证开具票面金额60余万元。侦查人员在刘某住处进行搜查时,当场查获其未售出的江苏省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等各类假发票2000余张、针式打印机一台、电脑一台以及各类假印章17枚。  随后,警方将家住深圳市的犯罪嫌疑人纪某、詹某两人抓获,经查发现,纪某、詹某为表兄弟,二人于2010年5月份以来,利用信息群发器向不特定多数的移动电话用户发布、兜售各类假发票的信息,再通过快递公司将各类假发票出售到江苏等地。其中向犯罪嫌疑人刘某出售江苏省增值税普通发票(空白)100余份。侦查人员在其住处查获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1台、银行卡30余枚、群发器2套、快递单存根90余张。  据悉,随着金税工程的不断完善和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日趋严密和完善,专用发票以票控税的功能得到了强化,利用增值税发票偷逃税的违法行为得到初步控制。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又将偷税手段转移到普通发票上,各地陆续出现了使用普通发票偷税和骗税的案件。